服刑期间照领养老金这可不行
松阳检察院通过调查取证已追缴7万多元
60岁的松阳人余某,最近被松阳县社保局追缴了两个月的养老金共计4560元。此前,余某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被判拘役两个月,但松阳县社保局一直在为其正常发放养老金。
昨天上午,松阳县人民检察院一名检察官接受钱江晚报记者专访时称,今年4月份至今,松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共查出17例服刑人员服刑期间仍在领养老金的案件,还有8例服刑人员服刑期间违规参保缴费的问题。
“共收缴违规所得7万多元,这看起来不是很大的数目,但服刑期间违规参保缴费和领取养老金的现象在全国都存在,加在一起会是不小的数目。松阳县人民检察院此举是为了保护国有资产,减少国有资产流失,也是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的职责所在。”这位检察官说。
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的问题由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调查取证。今年5月,松阳县多名检察官将2015年以来的松阳县办理的刑事案件全部整理出来,再和法院、公安、司法、社保部门对接。因为之前没有建立完整的数据库,整个工作需要人工比对。
服刑人员的情况复杂,甚至有在外地犯事服刑在松阳参保缴费和发放养老金的:70岁的松阳人包某在江西省吉安市犯砍伐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半,实际服刑2年9个月,期间包某的养老金没有停发过。
经过5个月的人工比对,17例服刑人员服刑期间违规领取养老金的被查出,同时被查出的还有8例服刑人员服刑期间违规参保缴费。经过核查17例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共计7万多元,目前这笔款项已经逐步追缴到位,8名服刑人员已缴纳的社保也已依法退回。
检察官对违规缴纳领取原因做了剖析:“服刑人员状况复杂,涉及到公安、法院、司法以及社保多个部门进行比对,一个部门疏忽就有可能造成漏查,人工操作完全避免几无可能,需要多个部门联合一起建立大数据库进行比对,及时将信息反馈到社保局,而这个事至少需要省级统筹设计,才有可能通过技术手段基本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根治顽疾则需要国家的顶层设计。”
本报记者 盛伟
通讯员 叶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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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远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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