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两级法院用好用足财产刑——
“打财断血”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杨康 通讯员 王义进
“我一定尽快筹齐资金,把执行款送到法院。”11月4日,钟祥“孔氏兄弟”涉黑案被执行人彭某对钟祥市法院执行干警杨春生说。
彭某是“孔氏兄弟”之一孔令洲之妻,孔令洲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涉及到不少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彭某配合执行。“判决书生效后,我们从情理法出发,反复做彭某思想工作,现在已基本执行到位。”杨春生介绍。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荆门市两级法院坚持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与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同向发力,不断加大对涉黑涉恶财产依法追缴、没收力度,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截至目前,两级法院已判决生效的黑恶案件中,已执行到位现金2000余万元、车辆15辆、房屋17套,股权约1.5亿元。
铲除黑恶滋生土壤
长期赌博、开设赌场,获利1800余万元,并引发一系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案件,使多名参赌人员债台高筑,家庭破裂;
强迫交易,放高利贷,插手经济纠纷,攫取不法利益数千万元,致使多家企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引发多起普通投资民众上访围堵事件;
……
盘踞荆门城区10余年,黑社会“老大”郭华从街头混混,曾摇身变成当地家喻户晓的亿万富豪。
为彻底铲除该黑社会团伙的经济基础,防止其死灰复燃,2018年6月,荆门市中院对郭华等2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宣判,判处郭华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其妻杨玉琴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荆门市中院执行局局长夏朝阳介绍,荆门市两级法院在涉黑涉恶案件判处时,注重用好用足财产刑,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在已办结的涉黑案件中,两级法院对各案的组织者、领导者均依法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涉黑案件的积极参加者,均全部判处罚金。截至目前,已有71名涉黑案参加者被处罚金748.1万元。
部门联动执行攻坚
“罪犯孔令军、孔令洲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已被钟祥市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和18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荆门英格酒店100%股权为孔令军、孔令洲实际持有,已依法予以没收,现将该公司全部股权交由荆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接管。”今年6月19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荆门市公安局、荆门市国资委和钟祥市人民法院等17家部门组成6个工作组,同步对英格酒店股权展开强制执行。
“酒店是我家的,谁也不能拿走,再动我就跟你们拼了。”执行现场,孔氏兄弟之母哭喊着拦住工作组。
“酒店是涉黑资产,法院依法予以没收,我们现在强制执行,请不要阻挠。”工作组反复对其母释法明理,最后在孔令军之妻王某的协助下,将老人劝离现场,成功将全部资产交由荆门市国资委接管。次日,工作组又将孔令军的两栋别墅清场,并完成了移交。
荆门市中院负责人介绍,该院将“打财断血”与“执行攻坚”工作紧密结合,加强部门联动,对“黑财”开展执行攻坚,在扫黑办的统一领导下,全市法院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全面调查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依法对涉案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加强各基层法院的协同配合,整合辖区各法院执行力量,力求执行到位、除恶务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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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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