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关在邮递渠道 再次查获走私毒品案

潮汕机场海关查获的大麻毒品。李杰 摄
6月23日晚,汕头海关所属潮汕机场海关邮递物品监管科关员根据布控指令,对1个入境邮件实施查验时,发现该邮件使用塑料泡沫袋包装,含有大麻花净重约12克、大麻油净重1000毫克,另装有吸食烟油工具包1个。
根据检测,结果呈阳性。潮汕机场海关依法将该案件移交汕头海关缉私局侦办。目前,接收该含有大麻毒品邮包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汕头海关缉私局抓获。
在个别西方国家和地区,大麻及其产品合法化,对一些民众形成误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的规定,大麻列入毒品范围,是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中列明的毒品。
近来,海关在行邮渠道查获走私大麻及其制品的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汕头海关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出国旅游人群、务工人员和留学生,大麻及其制品在我国属于禁止进境的毒品,携带或者邮寄该类毒品进境属于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郑少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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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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