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货交易为依托 以放高利贷为主业
湖北宜都:13人涉黑案一审宣判,主犯获刑17年

本报讯(记者郭清君 通讯员胡春林 蒋长顺)近日,由湖北省宜都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江某等13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在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江某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罪对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杨某丙、易某等人判处一年零二个月至八年零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各并处一定数额罚金。
经查,2015年底至2016年初,被告人江某以旧货交易商行为依托,以高利放贷为主业,通过同学或者朋友的关系,网罗杨某丙、黄某甲、杨某乙、杨某甲、易某、王某、徐某、罗某、黄某乙、邹某等人,通过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迅速扩张势力,逐步形成以枝城为中心,辐射周边乡镇及农村较稳定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以江某为领导者,杨某甲、杨某乙、易某、杨某丙为积极参加者,黄某甲、王某、徐某、罗某、黄某乙等人为一般参加者。通过高利放贷,并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违法犯罪活动,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同时,通过对组织成员施予恩惠、出资组织集体活动和消费、为组织成员提供食宿及为在押组织成员提供生活费等手段笼络人心。自2014年以来,该组织实施寻衅滋事18起,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敲诈勒索5起,数额巨大;非法拘禁5起;容留他人吸毒2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3起。
为维护其非法利益,树立非法权威,该组织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江某等人的行径在宜都市枝城镇、王家畈镇等地造成了恶劣影响,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心理恐惧。
该案的成功办理深入推进了当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了社会秩序稳定,当地群众拍手称快。
郭清君 胡春林 蒋长顺
郭清君 胡春林 蒋长顺
关健词:
责任编辑:杨艳珍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2024年03月11日 14:38
2024年03月11日 14:35
2024年03月11日 08:58
2024年03月11日 08:56
2024年03月10日 20:04
2024年03月10日 10:01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