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入户盗窃 偷把锤子获刑7个月
本报讯(记者孙莹)男子霍某酒后闯入他人家里,顺手偷了一把铁锤。别看这把锤子只值7块钱,但因为霍某是入户盗窃,还有前科劣迹,最终被西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外加罚金1000元。
今年1月3日下午,年过半百的男子霍某喝多了酒,晕晕乎乎地溜达到胡同里一户人家门外,一脚踹开门进入屋内,随手将屋里椅子上放着的一件马甲和窗台上的一把铁锤偷走。事主报警后,霍某被查出踪迹,4天后即被抓获归案。
偷把锤子能有多大罪过?据记者了解,在北京地区,一般盗窃案件的犯罪数额达到2000元属于“数额较大”,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但入户盗窃和扒窃犯罪都没有盗窃数额的门槛,只要有犯罪行为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别看这把锤子只值7块钱,但霍某的行为已属于入户盗窃。而且他还有不少前科劣迹,20年前就因合同诈骗被判刑5年;2015年因寻衅滋事被判缓刑;2017年再次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
虽然到案后,霍某如实供述,有从轻处罚的情节,但其有多次前科劣迹,再次犯罪,应被从重处罚。最终,就因为一把7元钱的锤子,霍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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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钱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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