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种罂粟 涉罪被判刑
因身体经常疼痛,家住重庆市江津区的贺锡全在明知法律规定不允许种植罂粟的情况下,仍决定自己种罂粟做药治病。近日,经重庆市江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贺锡全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8年4月,民警在巡逻时发现,贺锡全家门前花盆里种了4株有艳丽花朵的植物,疑似罂粟。随后,民警又在他家附近发现一大片种植的疑似罂粟。经当地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贺锡全种植的植物正是罂粟,俗称鸦片、大烟。经当场铲除清点,贺锡全共计栽种了579株罂粟。他交代,2017年11月,自己在赶场时从卖草药的小摊上花20元买了一个罂粟果,回去之后把罂粟种子撒进土里开始栽种。他的妻子和哥哥得知后,都劝说他这是犯法行为,让他不要种。但他认为,自己种的罂粟田位置偏远,不会有人发现。在侥幸心理驱使下,他继续栽种罂粟,但终究没有逃过法律的制裁。
承办检察官王凤介绍,在被查获的时候,贺锡全栽种的罂粟植株最高的1.5米,最矮的0.2米,罂粟花妖艳摇曳,有的已经结出了青涩的果实。“无论出于何种动机,无论数量多少,私自种植罂粟都是违法的。”王凤说。
检察官还提醒,罂粟花不是普通的观赏植物,就算是出于赏花或者好奇的目的而种植,也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希望大家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携手共同营造无毒的良好社会环境。
李立峰 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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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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