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以来,保山市深刻汲取中央环保督察通报东河污染问题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查找自身不足和短板,及时推进整改落实,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河(湖)长制的部署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级河长的示范带动和市级督察的严督实导下,我市各级河长认真履职,积极组织巡河巡查,推动各部门联动治河护河,有序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其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是工作高位推动,4月以来,市委书记杨军率队调研督导东河流域污染治理工作,四次召开东河流域污染治理专题会议,明确目标任务、整改措施和时限,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要求坚决打赢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分管副市长召开联席会议和专项工作部署会议,分析研判全市河湖保护治理短板,安排部署河湖管理保护重点工作。
二是河长解决问题,各级河长使用“河掌云”App认真开展巡河工作,有力推动问题整改。4月以来,14位市级河长巡河47次,县级河长巡河324次,乡级河长巡河4553次,村级河长巡河9414次,发现问题771个,截至目前已解决698个。
三是督察严督实导,市总督察、副总督察分别对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全面开展督察,严督实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严格整改;市河长办积极开展明察暗访,发出督查整改通报,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分办督办、督促指导和提醒提示作用,按照年度任务要求,督促相关河长及部门履职尽责,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推进落实。
四是部门认真履职,各河长联系部门主动协助河长,推进河(湖)长制日常联络、指导和检查督促工作;做好巡查、督查中发现问题的交办、督办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年度任务分工,各司其职、细化措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按质按量完成牵头工作。
五是问题全面排查,以东河典型案例为鉴,深刻反思,举一反三,组织开展全市河湖大排查,通过自查自检、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不漏盲区,排查出问题并积极推动整改销号。
六是清河持续开展,持续推进“清河行动”,确保河道畅通,无乱堆垃圾、侵占河道等问题。截至目前对929件河湖库渠塘开展了清河行动,下一步将继续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动“清河行动”常态化、规范化。
七是加快平台建设,搭建集PC端、移动“河掌云”App端、微信公众号三位一体的市级河(湖)长制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助推常态化巡河发现问题整改运用。2021年以来,进行了66次河长制信息平台及“河掌云”App操作培训,对开展巡河、指挥调度、督导督查等进行了实操培训,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河长巡河16463人次,发现问题1251个,已办结1143个。
八是制定《保山市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制定《保山市流域水生态保护工作方案》《保山市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保山市河(湖)长巡查方案》,进一步明晰河长制工作任务和抓手。
九是加大宣传引导,通过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和公众号向社会全方位宣传河长制工作,4月以来公众号发布36篇,保山日报及其融媒体发布46篇,启动“保护母亲河·我们在行动”保山市“东河卫士”志愿服务活动,组织5800多名志愿者参加清河行动,扩大社会参与和监督力度,使保护河流的观念深入人心,把公众从旁观者变成河道治理保护的参与者、监督者,形成“关心河道、珍惜河道、保护河道、美化河道”的强大合力。
中央环保督察组对东河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通过“精准把脉”指出我市河湖保护治理工作中的“关键问题”,为全市河湖保护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更强的使命担当、更实的工作作风、更有力的工作措施,抓好中央环保督察通报问题的整改工作,真正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来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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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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