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以来,昌宁县森林公安局按照上级关于严厉打击辖区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林区实际,主动出击,多措并举,积极作为,在全县辖区内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并取得明显效果,切实保护了全县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资源安全。
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切实把专项行动推向深入,力求“打”出最好效果,该县森林公安局相继召开县局党组会议、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推进会议,并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整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力量,细化分工、夯实责任、明确时限、突出重点,形成保护和打击合力,形成了领导高位推动、部门联动参与、镇村配合落实的联动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
强化线索摸排,全面提升精准打击力度。统筹协调各乡镇、有关部门力量,紧盯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场、饭店酒店、农家乐等重要部位和场所,通过实地查访、集中清查、群众举报、网络舆情等方式,全面收集情报信息,深入掌握案件线索,进一步确定目标、靶区,为实施精准打击做好准备。
坚持以“打”开路,有力遏制非法捕杀等违法行为。坚持以“打”开路,集中优势警力、采取有力措施,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实施全环节、全链条打击。强化案件侦办,对新发案件快侦快破,重点案件专案经营,确保专项行动打出气势、打出声威。同时,还加强与各部门联动,做到信息互通共享、线索移送顺畅,形成整治打击合力,全力遏制非法捕杀贩卖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行为。
强化舆论宣传,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社会氛围。结合辖区特点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单、拉挂横幅、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林区群众参与野生动物救助和保护的意识不断提高。同时,还广泛深入宣传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举措和成效,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打击整治专项工作,积极营造全民共建共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截至目前,该县森林公安局共出动警力300多人次,出动车辆近100台次,摸排餐饮场所53家,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14处,开展宣传报道7次、普法教育63场次。共立野生动物刑事案件7起,破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立野生动行政案件19起,破17起,处罚21人;收缴野生动物 55只头(其中活体17只,死体38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571.83克、疑似穿山甲、鬣羚、麂子等死体98.006千克、猎具捕网2张、竹竿2捆,救助野生动物5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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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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