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龙陵公安局破获一起弹弓袭击居民车辆案件,抓获作案男子1名,10余辆居民车辆不同程度受损。
3月28日,居住龙陵县城区公租房的尹女士停放在小区的轿车受到不明物体的袭击。接报后,民警迅速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勘查发现,尹女士车辆挡风玻璃受损,案发时段为3月27日20时至3月28日8时。
让人诧异的是,案发不久,与尹女士同时停放的居民车辆屡次遭受袭击,民警发现,这些案件案发时段大多在当日20时至凌晨4时之间,遭受袭击车辆种类不定,有的是大众宝来、吉利轿车,有的是微型车。在案发现场,民警提取到了弹弓钢珠和玻璃弹。民警分析,作案工具应该是网上购买得来的弹弓,作案嫌疑人可能居住周围楼房。截止4月10日,小区共有10余辆居民车辆遭受袭击,同时遭受袭击的还有小区防护栏和居民家中玻璃窗。
小区共有400余住户,居民人数上千,流动性较大,要在茫茫人海中发现嫌疑人,难度非常大。为遏制案件发生,保护居民财产免受损失,龙山派出所副所长杨云灿率领杨润泽、张伟等民警对案发时段、重点部位进行定点蹲坑守候。
4月16日,杨云灿与民警一边蹲坑守候,一边用摄像机对嫌疑最大楼层进行视频监控。凌晨1时左右,民警听到小区栏杆传来‘嘭’的一声,随后发现5楼808房间阳台有人做拉弹弓动作。民警立即上楼搜查,结果在808房间现场抓获了作案男子双某。
双某被抓获后,民警在其房间搜到了作案钢珠。在10楼朋友处找到了作案弹弓。审讯中得知,双某今年18岁,腊勐某村人,暂住县城公租房北区5栋808房间。据交代,3月下旬以来,双某从网上购得一把弹弓和300多颗钢珠多次对小区居民车辆发动袭击,作案动机是想“练练手”提高弹弓命中率。担心车主发现,双某每次作案时间都在凌晨前后,作案次数最多时,一晚打中了两辆轿车。
民警估算,案件损失大约在2万元左右。男子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不但要受到法律的惩处,还要对受损车辆进行赔偿。4月17日,双某被刑事拘留,受损车辆赔付事宜同时在沟通协商中。( 杨汉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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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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