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办照时“被自愿”入会 所得资金成市场监管部门“小金库”
云南一“红顶协会”强收551万元会费被查
4单位8人被追责,违规收取会费全数清退
本报讯 (记者黄榆)个体工商户办营业执照时,“被自愿”加入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以下简称“个私协会”)并缴纳会费;全县两年半强收会费551万元,这些会费成为当地市场监管局的“小金库”;个私协会与市场监管部门形成利益链条。近日,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的这一“红顶协会”被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发现。
随后,云南省委、省政府对该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发布了整改工作通报,对涉事的4个责任单位和8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清退了违规收取的551万元会费。
据了解,督查组来到建水县临安镇市场监管所开展暗访,体验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窗口办事人员要求按照墙上所贴指引提供材料,再填写加入个私协会的会员登记表,并明确告知“交会费96元,当场就可打证,每年年报时再交96元”“不入会不能领执照”。
督查组调阅临安镇市场监管所档案发现,目前登记在册的14747家个体工商户中,除去4566户“僵尸商户”,剩下的10181户均为个私协会会员并每年缴纳会费。据此计算,仅临安镇市场监管所每年就收取会费近百万元。同时,督查组还发现商户填写的入会申请书、会员登记表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表、审核表等一起入档。
督查组调阅该协会有关财务资料发现,协会会费使用混乱,财权实际上由建水县市场监管局控制,该局的大额经费开支往往挪用协会会费。
针对暴露出的问题,红河州政府立即作出部署,在全州范围内就类似情况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建水县纪委监委启动了对有关责任人调查程序,目前已约谈了4名相关责任人。其中,责令建水县委、县政府向红河州委、州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通报问责。
据悉,目前建水县已停止强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填写入会申请等行为,停止入会与办照、年检等业务工作捆绑挂钩。已全部完成50170户个体户、1621户企业共551万元违规收取会费的清退工作。当地已修改县个私协会章程,明确公职人员不得参与经费审批和使用管理。严禁县市场监管局在县个私协会列支经费,实行会费专收专用。
据了解,早在201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方案提出,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红顶协会”的整治力度。
黄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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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远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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