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曦 《工人日报》
据红星新闻报道,近日,湖北宜昌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到,鼓励支持城区用人单位将在宜合法生育妇女产假延长至1年,配偶护理假延长至30天,引发网友热议。宜昌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已有20多家单位选择执行,大部分是政府部门和国企,之后将出台配套政策。
对于“新手妈妈”来说,充裕的产假有利于恢复身心、调整状态,也能够增进母婴之间的情感联系。宜昌的新政体现了对女职工权益的尊重和保护,符合育龄家庭的普遍期待。此外,该政策系鼓励性而非强制,也给用人单位留出了“量力而为”的空间,值得肯定。
事实上,延长产假是我国生育支持政策的一个重要发力方向。国务院2012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而随着“二孩”和“三孩”政策先后落地,很多地区重新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放宽产假政策。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的产假为158天及以上。而在宜昌之前,湖南、吉林、重庆等地就曾提出,经女职工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或“可以请假至婴儿1周岁”。
生育福利不断“加码”,释放了浓浓的政策善意。但到了执行层面,还需考虑的是,休假成本谁来承担?如果完全由企业承担,恐怕会影响政策落地的效果。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2022年公布的数据显示,因实施三孩生育及延长产假政策,企业在其女职工生育一至三个孩子时,平均需承担3.2万元至9.59万元生育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倘若进一步延长产假,可能会让用人单位对聘用育龄女性产生顾虑,进而影响女性的就业机会。此次宜昌的新政推出后,就有一些网友在社交媒体留言,表示“有假也不敢休”“恐怕会加剧职场性别歧视”。
去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各地要完善生育休假政策,统筹多渠道资金,建立合理的成本共担机制”。在这方面,已有地区做出了尝试。例如,上海发文明确,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期间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按照50%比例申请补贴。总之,若要让好政策真落地,各地除了加大对生育休假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外,还需探索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行之有效的办法,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延长产假是一种有益尝试,但还远远不够。从大处讲,推进婚俗改革、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普惠性托育;从小处说,解决“背奶妈妈”四处“打游击”的困境,提供更多“带娃赚钱两不误”的“妈妈岗”……这些“民之所盼”,需要有关方面持续关注和推动。只有形成涵盖婚恋、生育、照料、教育、住房等家庭福利的一揽子政策,提供经济、时间、文化等各个维度的支持,才能真正增强生育意愿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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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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