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住人每月收9元水费合理吗
二次供水有成本,建议申请“供水报停”
长江日报讯(记者尹勤兵)“最近几个月,家里一直没住人,每个月却仍要交9元水费,这合理吗?”最近一段时间,家住东湖高新九峰新区的桂女士多次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质疑小区二次供水“太离谱”。对此,小区二次供水承包商却表示,“其实不赚钱”。
桂女士说,她家所在的九峰新区是还建房,2009年交付。去年10月开始,家中房子闲置,让人没想到的是,依然收到了抄表员的水费单,让其每月按9元缴费。“没用水,凭什么收钱?”对此她不能理解。
桂女士告诉长江日报记者,所在小区共24栋,层高6楼。从水费单显示,收费落款是一家名为洪山区九峰乡石门峰泵站的单位,水费标准为2.97元/吨。她不明白,这家单位和自己小区供水是什么关系?执行的又是什么水费政策?
武汉市自来水东湖高新供水公司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他们对居民收取的水费标准为2.47元/吨,不用水,不收钱。对桂女士遇到的情况,他称这是因为九峰新区当初报装时,开发商只是报装了小区总表,并未报装直抄到户的“一户一表”。其强调,二次供水存在一定环节成本,有加价现象,但没有明确标准。
自来水公司和居民缴纳的水费存在0.5元的价差,原因在哪里?
“其实我们并不赚钱,如果有部门能接手小区供水,我们愿意移交!”洪山区九峰乡石门峰泵站一李姓收费员告诉记者,九峰新区总共不到600户,单户每月收费多在二三十元左右,即便用水高峰,整个小区收费也不过2万多元。她称,小区管道年久失修,公司添加了供水增压设备,还有4名工作人员,这些都是成本。
她强调,作为小区二次供水承包服务商,去年还专门向九峰街道作了书面情况和成本说明汇报。
最后,她表示收取每月9元的保底,实属无奈。如果桂女士房子长期闲置,建议其向公司申请“供水报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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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艳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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