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买法拍房内部买京牌车 严厉打击
谎称能从法院内部购买京牌小客车指标骗钱,并伪造司法拍卖成交确认通知书;未经法院允许,擅自带人进入查封房看房牟利……4月7日,法院通报了多起扰乱执行秩序典型案例。对此类行为,北京法院将主动出击,联合有关部门发现一例惩处一例。
案例1
谎称能从法院内部买京牌行骗
2020年3月至10月间,男子张某在朋友圈发布消息,声称可以从法院内部购买到京牌小客车指标,在骗取雷某等11人共计64万余元后,张某从网上检索到他人的北京法院司法拍卖成交确认通知书,对姓名等信息进行简单修图后,将伪造的确认通知书向受害人出具。
通州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侵犯了受害人的财产权,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已触犯诈骗罪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相关规定,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法官提醒
北京高院执行局局长杨越提醒公众,北京法院对京牌小客车的司法处置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平台上进行,司法处置全程公开透明,请大家严格按照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规则参与竞拍。
案例2
擅自带人看法院查封房牟利
当日,北京高院还对北京法院打击扰乱执行秩序行为的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
东城法院在交付某司法拍卖成交的房产时,发现两名房产中介未经法院允许带人看房,并谎称该房产为中介人员自有房源,以此谋取不当利益。东城法院对两名中介人员共同处以罚款1.5万元的惩戒措施。另一家中介公司承租法院已查封的房产、公然撕毁法院公告,被朝阳法院处以30万元罚款,相关负责人也被处以3万元罚款。
■法官提醒
北京高院副院长蓝向东介绍,假借法院之名,擅自发布司法拍卖房产信息,并以“通过内部关系购买法拍房”“低价购买法拍房”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诱导竞买人支付高额中介费等不法行为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损害司法权威。对此类行为,北京法院将主动出击,联合有关部门发现一例惩处一例。 本报记者 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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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艳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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