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银行卡与电话卡,赔上了自己前程”
——广州严打“两卡”违法犯罪
【开启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
“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利润可观,足不出户就能赚钱,干不干?”如果有人向你提出这种赚钱的主意,请立即打住,因为这很可能涉嫌帮助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
任何一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都离不开电话卡和银行卡(以下简称“两卡”)。1月19日,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通报:作为全国“断卡”行动唯一试点单位,该局以在广州地区活动的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作为打击重点,强力推进“断卡”工作。行动以来3个月时间,共抓获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3200多名,摧毁作案团伙40多个,核破案件1800多宗,协调银行、运营商处置4万张银行卡,关停160万张电话卡,对开设涉案银行账户和涉案电话卡的1600多人实施了惩戒措施,并将2.8万名开办“两卡”可疑人员列入管控黑名单。
“我用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开了两套银行卡,包括U盾、手机卡,卖了1200元,然后用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开了一个对公账户,卖了3000元,我现在已经违法了,十分后悔,希望大家不要像我一样为了蝇头小利而触犯法律。”一位农民工痛心疾首地说。从理论上讲,只要每张卡都实名实人、通信和转账信息可追溯,就能及时确定嫌疑人,并为事主追回损失。然而,诈骗分子为了逃避打击,一般采取购买电话卡和银行卡的方式。这也滋生了买卖、出售银行卡和电话卡的黑灰产业。
广州市公安局摸索出一套“查打审挖”闭环新战法。刑警支队成立“猎诈突击队”,建立“上午核、下午推”“当夜核、翌日打”的线索快速核查快速打击机制,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刑警支队推送线索和嫌疑人信息后迅速开展精准抓捕。抓获嫌疑人后,立即重点审讯“卡头”,深挖上、下家和同伙,探索出“研判核查—快速打击—审讯卡头—挖出同案”的“查打审挖”的闭环战法,形成从横向到纵向全方位、全链条、立体化式打击,争取了战果最大化。
经过连续打击,广州市“两卡”黑灰产业生存空间被极度压缩,2020年12月以来新开涉案银行卡不到百张,比行动前降幅近9成,已超过10天每日增幅为零,实现了断崖式下降。广州电诈警情与“断卡”行动前的高峰相比,降幅达4成,广州警方率先开展“断卡”行动,为全国提供先行经验。
“只是因为出借了银行卡与电话卡,我就赔上了自己的前程。”一位大学生万万没想到的是,被人出借“两卡”声称用来电商网站刷单,实际却是用来诈骗,一念之差,还未走向社会,人生便染上了污点。记者采访中发现,非法开办“两卡”的主要是一些中高职院校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极少数大学生涉世不深,辨别是非能力差,容易受犯罪分子蛊惑蒙蔽,买卖“两卡”意图“捞快钱”,一旦涉及买卖“两卡”犯罪被抓,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巨大损失。少数农民由于受教育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加入开卡卖卡队伍中,违法进了监狱,导致因骗致贫、因骗返贫。
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潘国良介绍,被骗的开卡人员大多没有明确的犯罪意向,仅仅是为了一些蝇头小利,就愿意出卖个人信息,特别是学生群体和一些年轻的外来务工人员,对于首次开卡卖卡的这些人,警方是从教育挽救的角度,对这一部分人进行严格把控,没有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但对已经承诺不再开卡,仍继续组织开卡卖卡的人,警方将着重打击,一律依法处理。广州警方在“断卡”行动中重点打击三类人员:长期专门从事“两卡”收购贩卖人员;与境外诈骗团伙直接勾连人员;将“两卡”邮寄至境外的物流公司和中转站人员。
2020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该措施启用后,相关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和手机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在淘宝快捷支付购物等,同时也不能使用微信、支付宝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等;相关人员在惩戒期内不能在所有银行机构开办个人或对公账户,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开通微信支付等。
潘国良提醒: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个人电话号码,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害人害己祸患无穷。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电话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我们每个人一定要珍惜自己的个人声誉,保证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才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本报记者 吴春燕 本报通讯员 区靖雯 张毅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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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远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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