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污水处理厂使用“COD去除剂”被认定为数据造假
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全国首例通过使用“COD去除剂”对水质监测数据进行造假的案例。
这起案件发生在陕西神木,由陕西环保集团水环境(神木)有限公司运营的神木市污水处理厂使用一种“COD去除剂”处理污水,该行为被认定为“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和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
地方生态环境局已对该污水处理厂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处以20万元和40万元罚款,并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时将该污水处理厂涉嫌环境违法的问题移送公安部门。
公安部门予以立案并对该污水处理厂应急系统负责人郄某、直接责任人高某予以行政拘留。陕西省纪检部门对陕西环保集团水环境(神木)有限公司上级公司的董事长齐某给予政务警告处分、总工程师朱某给予诫勉谈话。陕西环保集团水环境(神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张某也已被免职。
添加“COD去除剂”并不能去除水中COD
2020年5月环境部执法局和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现场调查发现陕西环保集团水环境(神木)有限公司运营的神木市污水处理厂使用一种“COD去除剂”处理污水。
环境部对该去除剂进行模拟实验,分析研究组分及COD去除功效,组织相关行业专家论证,并咨询法律专家后,综合认定:“COD去除剂”主要组分为氯酸钠,该物质并不能真正去除水中的COD,只是掩蔽了COD的测定过程,使得COD的测定结果偏低,该污水处理厂使用该物质处理污水,应认定为“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方式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
为此,环境部责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该污水处理厂环境违法行为。
2020年9月-11月,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深入调查,查清该污水处理厂共累计投加131余吨“COD去除剂”处理污水和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地方生态环境局对该污水处理厂使用“COD去除剂”构成“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和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处以20万元和40万元罚款,并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时将该污水处理厂涉嫌环境违法的问题移送公安部门。
“COD去除剂”会干扰仪器检测
有业内人士表示,“COD去除剂”的主要成分氯酸钠浓度过高会造成污水中活性污泥的死亡,因此在污水处理厂的正常处理环节不会添加这类物质,除非需要降低活性污泥浓度,在极少数情况下才会少量添加。
“其他情况下的添加一定是为了数据造假。”该人士表示。
1月25日,环境部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COD去除剂”的成本不低,一般在污水处理厂的出水前添加,通过提高水中氯的浓度干扰COD检测,以此来应对检查。
该负责人表示,这种行为早在几年前就已被发现,此次抓了现行,是环境部门首次对企业进行处罚,也是首次公开通报。
据悉,环境部要求各地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依法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企业自觉守法,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澎湃新闻记者 刁凡超
关健词:
责任编辑:张小容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2024年03月11日 14:42
2024年03月07日 10:11
2024年03月07日 10:02
2024年03月06日 09:29
2024年03月04日 16:43
2024年03月04日 10:22
2024年02月29日 17:16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