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消委会提示警惕出租房“低价”陷阱
新华社南宁12月4日电(记者何程)广西消委会近日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出租房“低价”陷阱。
今年以来,广西12315投诉举报系统接到涉及房屋出租服务的咨询、投诉及举报共300多起,主要集中在长租公寓等。广西消委会提示,消费者在租用房屋前要仔细了解公司经营资质、成立时间及运营实力,选择口碑信誉较好,特别是在银行开立房租资金监管账户的正规专业公司。消费者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相关信息,特别注意查看企业是否被列入异常经营、是否有违法违规记录、是否进行正常年报。
消费者在租房时要防范“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市场风险和消费陷阱,提前了解周边住房市场租金价格,掌握片区房屋租赁均价和支付方式,建议租客选择较短支付周期,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同时,租客可要求出租公司提供承租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或出租公司与房主签订的出租或中介服务合同,明确委托性质,判断出租公司是否有权力代房东招租或是否有资格成为“二房东”。
此外,消费者在签订出租合同时要仔细查看合同内容,防范“租房贷”陷阱,避免可能存在的隐形霸王条款,明确纠纷发生后的违约责任。签订合同后,注意对相关材料进行复印留存,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健词:
责任编辑:张小容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2024年03月11日 14:42
2024年03月07日 10:11
2024年03月07日 10:02
2024年03月06日 09:29
2024年03月04日 16:43
2024年03月04日 10:22
2024年02月29日 17:16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