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小三同居,离婚庭审时谎称是合租
当事人和律师当庭说谎被各罚2万元
羊城晚报讯 记者林园报道:深圳一男子婚内出轨,和小三拍婚纱照又同居,为与原配离婚,起诉到福田法院。法院近日开庭审理这宗离婚纠纷案件时,该男子称自己与该名女子只是合租关系。男子的一番说辞被法官识破。近日,福田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庭审中作虚假陈述的行为发出罚款决定书,对两位的不诚信诉讼行为各罚款2万元。
据介绍,原告要某(男)与被告袁某(女)于2010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9年上半年,袁某意外发现丈夫要某在外面有了新欢。要某表示一定悔改,却偷偷和第三者王某文拍摄婚纱照、结婚登记照,还搬去和王某文及王某文的母亲一起居住。没过多久,要某便向袁某提出了离婚。协商离婚失败后,要某来到福田法院起诉离婚。
庭审期间,被告袁某为证明原告要某与案外人王某文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向法庭提交了要某与王某文拍摄的婚纱照片、结婚登记证件照片,以及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显示要某与王某文及王某文母亲目前共同租住在福田区梅林的某小区内。
要某承认这些证据是真的,却不承认自己婚内出轨。要某称,因不想回家住,所以就搬出来和王某文一起合租。王某文和她母亲住一间,自己一个人住一间,不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法官对要某进行释法,提醒要某如有虚假陈述,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要某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承认自己与王某文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称是其委托代理人律师王某某出的主意。对此律师王某某并未否认。
当天下午,要某便让其委托代理人王某某向法官寄送了撤诉申请书。对此,法院开出了4万元罚单。据了解,这是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自2020年5月施行后,福田法院首例适用该规定对虚假陈述的当事人作出处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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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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