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迷炒股赚钱,挪用公款208万 “好青年”沦为“阶下囚”
因贪念而步入歧途的人,内心都会有两个“小人儿”互相争斗。如果“邪恶小人儿”占了上风,贪念就会压倒理智,从而一步错,步步错。
11月22日,大渡口区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通过深刻剖析大渡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机关服务管理办公室原出纳谭洋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一段忏悔视频、一封忏悔书,让在场的党员干部们了解到这位曾经的“好青年”,是如何被“邪恶小人儿”腐蚀了心灵,最终导致挪用公款,铸成大错的。
初来乍到的“好青年”
今年48岁的谭洋,19年前进入大渡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
“打工生活是漂泊的,但现在可以稳定下来了。”初来乍到的谭洋既充满干劲又认真踏实,经手的事情都能努力做好,也乐于为机关干部职工服好务。
勤勉的工作表现,自然也被大家看在眼里。2006年9月,区机关食堂开始运行,领导找到谭洋谈话,希望他能够兼任食堂的出纳工作。谭洋二话没说,便将这一工作接下。
谭洋从未接受过财务专业培训,他一边请教同事一边自学,很快就适应了这份新工作。
在最初的几年时间里,谭洋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经手账目和现金日清月结,从未有过偏差,为此经常受到领导表扬。
在纪律红线上疯狂试探
工作上春风得意的谭洋,内心却时常充满纠结。
“我很羡慕开名车住豪宅的人,天天玩乐不愁钱的人。”谭洋在忏悔书中写道,自己学历不高、能力不强、也无门道,羡慕之余,只能做好本职工作。可是,当自己坚守的初心出现动摇,信仰的高塔便会出现裂缝。
2008年五一节前,谭洋收到6000多元公款,本打算存入单位保险柜,但因忘了带钥匙,只能将这笔钱揣在身上。
五一小长假出门旅游,公款傍身的谭洋却觉得踏实、满足。“有钱的感觉真好!”从那时起,他便经常带着公款出门,觉得随手一掏就是成千上万很有面子,丝毫没有意识到已经触碰到财经纪律的红线。
“就算用一点,也就两三百元的事,随时都还回去了。”2008年开始出现的公私现金混用错误行为,为谭洋铸成大错埋下了伏笔。
挪用208万余元炒股
2009年,谭洋开始炒股。初期收益不错,这让他很兴奋,全然不顾投资风险,只想着投入更多的钱赚取更多的利润。
为此,他开始向多家银行贷款,甚至不惜借高利贷。由于炒股亏损严重,最后即使拆了东墙补西墙,也已无法将贷款还清了。
此时,谭洋如同着魔一般,把炒股赚钱作为赚钱还贷的希望。那些被他用作傍身以增加满足感的公款,成为了他的目标。
“要及时止损,这笔钱绝对不能动!万一出事了,一切都完了!”“亏也是亏本金,不会亏公款,每个月准时还回去就不会出事!”连续数日,谭洋内心的两个小人儿一直在不停争斗着,但最终还是邪恶小人儿占了上风。
从2013年2月起,谭洋开始利用职务之便,不断挪用公款,最终为自己掘下一个208万余元的巨大陷阱。
被判刑5年6个月
炒股赔了,负债累累,公款难还,谭洋这才意识到自己错的太多,可是一切都晚了。
2019年2月11日,谭洋主动向大渡口区纪委监委投案自首。同日,经批准区纪委监委果断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忏悔书中,谭洋引用了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的这副对联,慨叹自己直到把自己推上绝路,才意识到一个“贪”字让他失去了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忘记了党员的初心与使命。
可是,一切都已晚矣!
2019年4月,谭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9月,大渡口区人民法院依法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谭洋有期徒刑5年6个月,追缴违法所得208万余元。
大渡口在行动
把“以案四说”纳入监督重点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谭洋的案件让在场的党员干部们深受教育。大渡口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汪建在会上表示,各级党组织必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重整行装再出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党员干部必须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各级各部门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扎实抓好以案促改工作,不断扎紧制度笼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在强化监督上,汪建要求全区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巡察办把“以案四说”开展情况纳入监督重点,对推进较快、成效明显的进行总结推广;对搞形式、走过场的要纠正促改;对开展不力、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责。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 王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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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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