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
  • 保山
  • 云南
  • 财经
  • 股票
  • 基金
  • 家居
  • 聚焦
  • 产品
  • 科技
  • 手机
  • 教育
  • 考试
  • 健康
  • 药品
  • 旅游
  • 景点
  • 汽车
  • 新车
  • 房产
  • 综合
  • 地方
  • 娱乐
  • 图片
  • 公告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0-07-29 14:53:45 来源:保山政府网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加快推进全市夜间经济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夜间消费需求,增强夜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20〕20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根据“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包容多元、彰显特色”原则,进一步挖掘发展潜力,将夜间经济打造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亮点。充分依托当地特色资源优势,聚焦中心城市、旅游城市、特色小镇、商业步行街等,坚持以餐饮为基础、以文化为灵魂、以购物为支撑、以旅游为带动、以亮化为辅助、以政策为保障,培育夜间经济发展载体,完善夜间经济保障体系,充分挖掘社会消费潜力,努力汇聚消费群体和经济要素,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用 3 年时间在全市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夜间经济集聚区,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其中,隆阳区打造 2 个夜间经济集聚区,其他每个县(市)打造 1 个夜间经济集聚区,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打造更多夜间经济集聚区,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元化、便利化消费需求。

      (一)打造夜间经济地标。中心城市重点打造青华海、三馆广场 2 个区域为文化旅游带动发展的“夜间经济地标”,其他每个县(市)打造 1 个。大力发展具有创新引领和品牌吸引力的夜间经济消费业态,吸引国内外消费者,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二)升级夜间经济商圈。依托隆阳区马里商业中心、腾冲财富中心、施甸白马广场、龙陵凯龙城、昌宁滨河盛景等商圈和商业综合体,以及城市黄金地段,首批升级一批夜间经济商圈。

      (三)培育夜间经济生活圈。中心城市培育打造五洲国际广场、三馆文化广场 2 个夜间经济生活圈(其他每个县市打造 1 个)。

      将腾冲皮影等各类地方折子戏、土罐茶等各类非遗茶艺、口袋豆腐等各类非遗美食、乌铜走银等各类非遗传统工艺纳入到市文化馆非遗展厅和非遗长廊,提供展览、展演等夜间休闲购物等服务,逐步辐射带动周边业态,培育形成三馆夜间非遗文创休闲集聚区。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完善区域空间布局。各县(市、区)重点围绕夜间游客集中、市民活动集聚、创业创新活跃、对市民生活没有明显影响的区域,结合实际,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编制富有地方特色的夜间经济发展规划,科学划定发展夜间经济重点区域和主要街区。将发展夜间经济的重点区域、重点街区、重点项目纳入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完善空间布局,精心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丰富消费业态,增加夜间文化旅游产品供给。组织和引导图书馆、书店、影剧院和健身房等文化娱乐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文化娱乐需求。充分利用社区、公园和广场等现有设施,开展各具特色的经常性夜间文化演出、节日庆典演出、社区居民文体活动等,营造浓厚的城市夜文化环境。鼓励有条件的景区、动物园、游乐园、度假区在保证安全、避免扰民的情况下,开放夜间主题旅游或延长开放时间,根据季节特点创新开发游客参与性、体验性、学习性强的多元化城市夜游项目,设计推出夜间精品旅游线路。(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拓展体育市场,引导夜间体育消费新风尚。鼓励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延长营业时间,推出 24 小时健身房,在公园增设体育健身设施和运动场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体育消费需求。鼓励各县(市、区)积极争办各类体育赛事和展览活动,鼓励举办电子竞技体育赛事,不断丰富体育健身和体育竞赛表演市场。(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鼓励延时经营,便利居民夜间生活消费。在夜间经济商圈和生活圈开展深夜食堂特色餐饮示范街创建工作,在店庆日、节假日期间开展“不打烊”、“夜间购物节”等夜间促销活动。引导和支持社区菜店、超市推出夜间特价菜、特色菜,满足居民夜间购菜需求。各县(市、区)要组织区域内商场、超市推行延时经营,每晚至少延时至 11∶00。夜间经济实施区域要有 24 小时全天候营业场所,各实施企业要制定详细的延时经营方案,落实营业时间,完善服务设施,增加夜间消费品种,开展多种文明、安全的促销活动。鼓励各级对符合条件的 24 小时品牌连锁便利店予以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推动数字升级,拓展夜间消费新时空。鼓励夜间经济街区和商家开展数字化升级改造,通过线上设立夜间经济专区、打造夜间经济品牌、开展夜间经济直播与线下夜间经济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实现餐饮、购物、文旅、休闲等产业交叉融合,延长服务时间,拓展服务空间,创新城市夜间消费场景。加大与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力度,推出城市“夜间经济消费地图”,为不同消费人群提供个性化推荐。(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包容审慎监管,适度放宽夜间“外摆位”管制。适度放宽夜市街区四至范围内的广告促销、广场文化活动、公共空间占用、时段性服务设施摆放等方面的管制和限定,允许有条件的特色街区在夜间特定时段开展“外摆位”试点。各县(市、区)要将地摊经济和夜间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切实可行的地摊经济实施方案,为低收入人群就业、创业提供便利。在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市政环卫等相关规定,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秩序等前提下,对部分路段的夜间经济街区配套进行规范充实。经有关部门审批许可,允许沿街商户利用街面开展形象展示推广活动。(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局)

      (七)优化交通组织,保障夜间出行方便。做好夜生活集聚区及周边交通秩序服务保障,做好重点商圈等区域周边公共交通运输基础保障,增加道路限时停放车位,引导出租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加强重点区域的夜间车辆调配。公交公司要根据市区开展夜经济的重点区域,调整公交线路和运营时间,市区具备一定客流的主要公交线路运营时间要比经营场所营业时间延长 30 分钟,并根据客流情况调整公交车辆班次和密度,为居民夜间出行消费提供方便。(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八)美化灯光造景,点亮夜间消费场景。进一步美化地标、商圈和生活圈夜景亮化、美化工程改造提升,完善夜间标识体系、景观小品、休闲设施、灯光设施、环卫设施、公共 WIFI 及 5G 通讯等配套设施建设。利用声光电技术,充分展示生态之城、开放创新之城的特色景观,努力让城市亮起来、活起来、美起来。进一步放宽对夜间经营企业灯饰、广告设置的限制,简化有关审批手续。(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维护夜间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鼓励企业开展商品质量、服务水平、购物环境等内容的消费体验评价并公开评价结果,推动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完善“谁监管、谁受理、谁维权”的消费维权机制,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效率和精准度。(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夜间卫生安全管控能力。合理规划和建设城市公厕、垃圾收集站、垃圾桶等环卫设施和给排水设施,加强夜间经济特色街区的城市移动公厕建设。吸纳下岗工人再就业,组织专门的城市环卫队伍,增强夜间经济重点商圈、特色街区的环卫管理。公安部门对夜消费的主要场所要增设警务值勤点,配备并加强巡警警力,加强对重点商圈、大型文化娱乐场所、休闲旅游街区等夜间消费场所的治安保卫工作,增强夜间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反应能力,确保夜间经营者和消费者安全。(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夜经济”协调推进机制。建立由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教育体育等部门牵头的市级联席会议制度,着力解决推动夜间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结合实际科学布局,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加大宣传力度,构建全社会协同推进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用好财政政策,加大夜间经济发展扶持力度。鼓励各级结合实际,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对商圈公共设施智能化改造、夜游产品开发、促消费活动开展等繁荣夜间经济有关措施给予支持。对夜间经营主体因延长营业时间增加的水、电、人工等费用,按照营业面积给予补助。以各级政府名义主办的夜间消费主题活动,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市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宣传引导,倡导夜间健康消费理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公众号、“一部手机游云南”、“一部手机云品荟”等各类媒体和平台,加大对夜间经济活动的宣传力度,引导本地居民和外地游客转变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积极参与各项夜间经济活动,为全市夜间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牵头单位:市广电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7 月 24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健词:

    责任编辑:张杨军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24﹞5号)精

    2024年03月10日 10:22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政任〔2024〕15号  关于张春红、王彦琦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省能源局,云南联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省人民政府决定:  张春红

    2024年03月08日 11:12

      关爱女性健康,呵护美丽人生。值此“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保山市统一组织了HPV疫苗(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的线上预约活动,具体信息如下:

    2024年03月06日 20:52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

    2024年03月06日 20:39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2月26日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4年02月28日 10:56

    保山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拟推荐上报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的公示根据《云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有关事宜的通知》(云拥

    2024年02月18日 15:49

      关于陈乐等22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保政任字〔2024〕6号  云南保山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

    2024年02月18日 14:41

    关于我们 | 媒体合作 | 广告合作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保山市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举报电话:18287516758 0875-2202615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