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明言“不要两手空空”,甚至“以跪相求”……文旅部公布一批强制消费典型案例
严打之下,旅游强迫购物乱象为何屡禁不止
本报讯(记者肖婕妤)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2026年第六批),其中涉及旅行社未与游客协商一致安排自费项目、旅行社未与游客协商一致安排进入包装成景点的购物场所购物、导游指令游客购物等。
“今天早上我们是要去消费的,你不要这里躲那里躲,两手空空回到车上”“人手一件货”……导游黄某龙受云南天之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为“昆大丽”旅游团队提供导游服务,行程中黄某龙向游客发表上述言论要求游客购物,并在大巴车上向游客兜售鲜花饼、榴莲饼等。
黄某龙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今年7月,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黄某龙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云南天之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另案处理。
“如果不买东西的话,我就给你们跪下。”导游付某向游客宣传玛瑙商品时发表上述言论要求游客购物。付某受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武侯二分社委派,为21名游客参加的“西昌泸沽湖5日游”旅游团队提供导游服务。付某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今年3月,四川省盐源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依法对付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武侯二分社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有关部门大力整治旅游强迫购物乱象,但相关乱象仍屡打不绝。“买的时候说是纯玩团,抵达后才知是购物团”“不购物不安排吃饭”……在社交平台上,消费者关于低价旅游团的吐槽并不少见。明明已有法律明确禁止,为何此类乱象仍屡禁不止?
北京桦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佳琳表示,旅游强迫购物乱象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违法成本与收益倒挂。王佳琳说,实践中大量案件以责令改正或低额度罚款结案,而一趟团的购物返利可能远高于违法成本。吊销许可证的震慑对“马甲社”更有限,“换块牌子、换个法人,业务照旧”。此外,《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虽规定了平台核验、登记、报告义务,配套责任也写明可依照电子商务法第八十条处理,但实际执行力度有限,低价引流、私下拼团在平台生态里仍有空间。
王佳琳建议,有关部门应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围绕旅行社、旅游购物店、导游、在线旅游平台4类主体,重点整治虚假宣传、以购养游、层层转包、不规范签订旅游合同等问题。(《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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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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