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
  • 保山
  • 云南
  • 财经
  • 股票
  • 基金
  • 家居
  • 聚焦
  • 产品
  • 科技
  • 手机
  • 教育
  • 考试
  • 健康
  • 药品
  • 旅游
  • 景点
  • 汽车
  • 新车
  • 房产
  • 综合
  • 地方
  • 娱乐
  • 图片
  • 国内新闻

    我国将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零碳算力设施建设工作

    2026-07-22 09:41: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次数:

      中新网7月22日电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称,我国将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零碳算力设施建设工作。全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26﹞3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26〕13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含零碳算力设施,下同)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零碳工厂建设是指通过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管理优化等减排措施,实现边界内二氧化碳排放的持续降低、逐步趋向于近零的过程。按照分阶段梯度培育要求,选择具备一定建设基础、建设目标明确、实施路径清晰,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建设目标的制造型企业、算力设施,择优纳入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做好标杆引领。

      二、申报条件

      参与申报的制造型企业、算力设施(以下统称申报单位)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制造型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为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从事实际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低于1000吨标准煤(电力折标系数按当量值),且已入选国家绿色工厂名单。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或优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1级(先进值)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标杆水平;无上述标准或要求的,应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二)算力设施所有者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算力设施产权清晰,具有明确、完整的物理边界,拥有独立的供配电和制冷系统,规模不小于3000个标准机架(智算中心不适用该要求),电能利用效率达到《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40879—2021)中的2级及以上水平,且已入选国家绿色算力设施名单(原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

      (三)应满足下述核心指标(指标说明详见附件1)基本要求,并承诺按年度完成建设方案确定的核心指标年度目标,确保在建设期内(不晚于2030年)达到核心指标目标要求。核心指标如下:

      1. 单位能耗碳排放。基本要求为不高于1.8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目标要求为不高于0.2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

      2.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基本要求为不低于30%,目标要求为不低于95%。

      3. 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物理认定量占比。基本要求为不低于10%(算力设施不设定基本要求),目标要求为不低于35%。该指标适用于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申报单位。

      (四)应建立碳排放核算体系,碳排放等数据应遵循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原则,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五)拥有明确的节能降碳发展战略和措施,建立完善的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管理状况较好。

      (六)近三年不存在下列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生产安全等)、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比较重大以上行政处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因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属纠纷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申报。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单位按照自愿的原则,对照零碳工厂建设方案大纲(附件2)以及评估指标体系相关要求,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将作为后续跟踪管理、评估验收的主要依据。申报单位对申报内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二)审核推荐。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重点审核申报单位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相关数据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并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2026年8月15日前将推荐汇总表、申报材料等材料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三)评审公布。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统筹考虑建设基础、建设路径和预期成效等情况,择优确定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并按程序公布。

      (四)建设管理。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内的单位,应对照建设方案确定的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开展自我评估,定期通过管理平台报送年度建设进展、核心指标变化情况及有关绩效信息。建设过程中,因产能变化(算力设施规模变化)、能源供应条件变化等确需调整建设方案的,应在确保完成所申报目标要求的前提下,及时调整完善建设方案,并报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管理平台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名单内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常态化跟踪机制,及时掌握建设进展,梳理总结经验和有效做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不定期对建设单位开展抽查核验。

      (五)评估验收。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对完成建设任务的单位进行评估,同意其验收申请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成熟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定期组织开展验收,综合评估核心指标目标要求达成情况、建设成效和带动作用等。通过验收的,正式成为国家级零碳工厂。对建设期满仍未通过验收的,按程序调出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

      (六)总结推广。国家级零碳工厂应按年度持续披露核心指标达成情况以及其他节能降碳举措实施情况,巩固提升建设成效。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用好技术改造、绿色金融等政策,重点支持零碳工厂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省级零碳工厂。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零碳工厂典型做法进行宣传,推广零碳工厂设计、融资、改造、管理等综合服务模式和系统解决方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张琨 010-68205369/5337(传真)

      电子邮箱:jienengchu@miit.gov.cn

      附件:1. 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指标说明(试行).pdf

      2.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方案(大纲).docx

      3.建设名单推荐汇总表.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6年7月13日

    关健词:

    责任编辑:杨艳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中新网7月22日电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称,我国将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零碳

    2026年07月22日 09:41

      新华社联合国7月21日电 联合国全球网络安全常设机制首次会议20日至24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中国代表团向全球机制提交了《中国关于数智时代全球网络治理的

    2026年07月22日 09:40

      记者从民政部获悉,近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发布《全国第一批婚丧习俗改革典型案例名单》,确定将河北省河间市等20个地方实践做法作为“全国第一批

    2026年07月21日 16:21

      暑期到了,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又成了家长们最关注也最困扰的问题。近年来,乙女游戏在成年女性群体中迅速走红,凭借精致的虚拟男性角色和情感陪伴体验,成为

    2026年07月21日 15:25

      7月20日,万众瞩目的2026年世界杯落下帷幕。赛事期间,球员们在绿茵场上激战正酣,场外的球衣市场也迎来了销售旺季。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趁机利用球迷的观赛

    2026年07月21日 15:22

      高温天气也是车辆自燃多发的时候。近日,多地都出现了车辆自燃的险情。  7月15日,浙江余姚的一个公共场所视频记录下惊险一幕。一辆黑色皮卡车在路口停下等

    2026年07月21日 15:20

    原标题:他背起受困者的希望,却倒在了山路上  党鑫蕊出门赴云南旅游没几天,党庆接到了贵港市覃塘区三里派出所的深夜来电:“您儿子出了意外,人

    2026年07月21日 15:19

    关于我们 | 媒体合作 | 广告合作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保山市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举报电话:18287516758 0875-2202615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